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

2 月 19 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正式上线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的通知”。和(试行第五版 修正版)相比,新版诊疗方案整体变化很明显。中华医学网微信号对照相应文件做出如下梳理,若有缺漏,敬请见谅指正。


(1)  在题目及文件中采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这一新称谓。


(2)  在流行病学特点中,阐述“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


(3)  在临床特点的实验室检查项目中,增加“重型、危重型患者常有炎症因子升高”。强调为提高核酸检测阳性率,建议尽可能留取痰液,实施气道插管患者采集下呼吸道分泌物,标本采集后尽快送检。


(4)  诊断标准修改了第五版修正版的湖北以外省份和湖北省的区分,沿用了前四版全国统一的做法,定义确诊病例为:对疑似病例,具备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1.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2.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5)  临床分型的重症分型中对高海拔(海拔超过1000米)地区应根据以下公式对PaO2/FiO2进行校正: PaO2/FiO2 x [大气压(mmHg/760)];增加一条,肺部影像学显示24-48小时内病灶明显进展>50%者按照重症管理。


(6)  在抗毒治疗中连续提到疗程不超过10天的说法。相比以前的治疗,增加磷酸氯喹(成人500mg,每日2次,疗程不超过10天)、阿比多尔(成人200mg,每日3次,疗程不超过10天)。同时强调在临床应用中进一步评价目前所试用药物的疗效。不建议同时应用3种及以上抗病毒药物,出现不可耐受的毒副作用时应停止试用相关药物。


(7)  在重型、危重型病例的治疗中增加了康复者血浆治疗。


(8)  中医治疗的变动篇幅是本版最大的,显示了中医药对疫病治疗的独特且不可替代的作用,具体可详见第六版。


(9)  在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中增加了出院注意事项:1.定点医院要做好与患者居住地基层医疗机构的联系,共享病历资料,及时将出院者信息推送至患者辖区或居住地居委会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患者出院后,因恢复期机体免疫功能低下,有感染其他病原体风险,建议应继续进行14天自我健康情况监测,佩戴口罩,有条件的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减少与家人的近距离高密切接触,分餐饮食,做好手卫生。避免外出活动。3.建议在出院后第二周、第四周到医院随访、复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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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医学网